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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
| 1.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
召开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 | | 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和可以报名的公众范围、报名办法,通过网络平台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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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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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自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公告审批决定全文,并依法告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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